南澳政府考慮立法禁止兒童使用社交媒體

南澳州政府正在考慮禁止14 歲以下的兒童使用社交媒體,如果實施,將是澳大利亞的首例此類立法。

州長Peter Malinauskas表示,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社交媒體對兒童心理健康和發展存在不良影響,因此正在審查可能的法律變更。

TikTok 和 Instagram 等主要社交媒體平台要求用戶年滿 13 歲才能註冊帳戶,但沒有實際監管。

「像大多數家長一樣,我擔心社交媒體對我們兒童的影響,」 Malinauskas說。「作為政府,我們決心盡一切努力保護我們的孩子。」

州長表示,實施這一「全國領先的舉措」前,將由前高等法院首席法官Robert French審查南澳實施禁令的法律、監管和技術途徑,還將適當考慮憲法框架。

Malinauskas 說:「除了禁止所有 14 歲以下的兒童訪問社交媒體帳戶外,南澳還將要求 14 歲和 15 歲的兒童在獲得父母的同意方可使用社交媒體。」

這些變化將是澳大利亞的首次,但全球已經有越來越多的司法管轄區禁止兒童使用社交媒體。早在三月份,佛羅里達州共和黨州長德桑蒂斯就簽署了一項法案,禁止 14 歲以下兒童擁有自己的社交媒體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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