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女子手持玩具手機開車 被罰款362澳元

一名婦女在悉尼內西區開車時,因手裡拿着女兒的 Bluey 玩具手機而被罰款。

據9News報道,2 月 10 日早上 7 點 29 分,這名女子在王子高速公路的Brodie Spark Drive 和 Holbeach Avenue 之間的路段上,被手機檢測攝像頭拍到手持手機。

她收到郵寄罰單,被罰362澳元並扣五分。

她要求交通局提供她違章時的照片,這才發現自己當時拿着的不是手機,而是她女兒的玩具,上面印有熱門兒童系列劇Bluey中的角色。

這款玩具手機建議 3 至 6 歲的兒童使用。可以讓孩子們玩四種以不同劇集為主題的遊戲。

9News 已經就開車時拿着玩具的合法性聯繫了新南威爾士州交通局。 

根據新州交通局網站的說法,除非在停車狀態,否則使用手機進行視頻通話、短信、電子郵件、社交媒體、網頁瀏覽和攝影是違法的。

在開車或騎車時手持和使用手機也是違法的。

新州交通局在其網站上表示:「手機檢測攝像頭項目包括在網絡各處運行的固定式和移動式攝像頭。加上新州警方的持續執法,這些攝像頭可以隨時隨地打擊非法使用手機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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