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學校遠足中學生溺水身亡 被罰款42萬澳元

南澳的Pinnacle College中學被法庭判決罰款42萬澳元。因為該校在組織的一次學校遠足中,沒有提供救生衣就讓學生在一處陡峭、濕滑且覆蓋着黑藻的岩石上釣魚,16歲的Ahmad Alfarhan為救同學而溺水身亡。

2021 年 3 月,Pinnacle College組織學生去南澳大利亞約克半島的布朗斯海灘遊玩。校長Miles Crawley承認,學校沒有遵守工作健康和安全規則,未能確保為期兩天的夏令營中學生的安全。

他向法庭表示,當學生們到達國家公園時,他們幾乎第一件事就是拿起釣魚竿,走到一塊岩石上釣魚。

「在那裡,一名學生失去平衡,滑倒並跌入海中,」他說。「Ahmad和另一名學生試圖營救他,結果一個滑倒,一個掉入海中。 

「其中兩個男孩成功自救。Ahmad不幸遇難。」 

Crawley說,學校沒有給Ahmad和其他同學提供救生衣,當時也認為沒有必要提供防滑鞋。「他們沒有繩索,而是試圖通過將學生的夾克綁在一起形成繩子並使用釣魚竿來營救學生,」他說。 

法官表示,該校所涉及的犯罪行為非常嚴重,未能識別該地點的岩釣給學生帶來的危險。 岩釣未包括在風險評估中。

「很可能會造成三人死亡,」Crawley說。「即便如此,這場悲劇的受害者還包括Ahmad的家人、他的同學、整個學校和學校社區。」 

由於較早認罪,法官判處 42 萬澳元罰款,低於最高罰款 70 萬澳元。他還接受了學校「真實而深刻」的懺悔,並表示學校已對其政策和程序進行了實質性審查,從而制定了一項新的且大大改進的短途旅行政策。 

關注時事,訂閱新聞郵件
本訂閱可隨時取消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