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 維州房主建造祖母屋無需規劃許可!

維州政府宣布,從 12 月 1 日起,在200平方米或以上房產的基礎上建造6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第二住宅將不再需要規劃許可證。

維州規劃廳長Sonya Kilkenny表示,此舉在於解決該州的住房短缺問題。「小型第二住宅是我們大膽的規劃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她說。

規劃改革的啟動是為了讓家庭更容易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造第二套小型住宅。對於如何使用第二個小型住宅也沒有任何限制。

「家庭可以一起成長,並有一個地方來照顧親人,」州長Jacinta Allan說。但這項改革不適用於存在洪水或環境問題的房產。

改革將通過改變規劃和建築系統來實施,並為有興趣申請的人提供信息包。

小型第二住宅仍需要建築許可證,需要滿足建築要求,並且不能與主住宅分開或單獨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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