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上接到了一封来自广东惠州陈先生发来的求助:他为了继承已故父亲的留下的一笔存款,需要办理父子关系公证。但是陈先生在银行、公证处、派出所、居委会来回跑了7、8次,还是没能拿到他父亲的存款。在国务院督查组督查整改后,陈先生历时7个多月后办完了公证手续,10月20日,他终于从银行取到父亲的存款。
据了解,陈先生父亲于今年2月28日去世,去世前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惠阳支行留下7万余元存款。3月2日,陈先生因为知道父亲存单密码,便拿着存单去准备去银行取款,但是到了银行后发现自己不能通过银行人脸识别系统,所以取款最终没有成功。
银行工作人员告诉陈先生,像他这种情况属于存款继承,需要陈先生本人在自己住所地或者银行机构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借这份证明书才能将钱支付给陈先生。就此,陈先生就开始踏上了办理继承公证、证明“我爸是我爸”的漫长循环。
陈先生第一次去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公证处办理公证时,虽然自己与已故父亲在同一本户口本上,可以证明两人的父子关系,但公证处工作人员却依然要求陈先生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亲属关系证明。
于是,陈先生就到户籍所在派出所申请办理亲属关系证明,派出所却告诉陈先生亲属关系证明属于公安部确定的“派出所、公安机关不再出具的18种证明”之一,不予办理。
而陈先生第二次来到公证处说明派出所不予办理关系证明的情况后,公证处说到派出所复印户籍底册也可以。陈先生再次来到派出所,但派出所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不予办理复印户籍底册。
陈先生第三次到公证处,公证处说提供居委会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也可以。陈先生又到居委会开亲属关系证明,居委会则说依据民政部规定,不予陈先生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陈先生第四次来到公证处将情况说明,但公证处却说没有证明就无法办理公证,此事便就此陷入了僵局。
此后的大半年里,陈先生为此事又多次奔波于银行、公证处、派出所和居委会之间,但问题迟迟解决不了,直到10月份陈先生仍然未能办下公证书,导致银行存款无法取出。被此事困扰了这么久的陈先生一气之下,便将此问题反映给了中国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
据封面新闻报道,中国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第十一督查组接到陈先生反映的问题后,赴广东惠州实地督查,走访了银行、公证处、派出所、居委会等单位,发现该问题属实。经过协调后,陈先生父亲原所在单位同意出具亲属关系证明,10月20日,陈先生的公证手续终于办完,他也终于从银行取到父亲留给自己7万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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