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中共当局上世纪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导致近年来人口危机凸显,不但老龄化严重,兵源也逐渐紧张,许多独生子女因适应不了军队生活纷纷退伍。当局则采取极端的手段,对退伍的青年进行压制,包括不能向银行贷款、出国、考公务员以及加入中共等。
大陆观察者网12日报导,湖北青年张佳豪因拒服兵役,户籍所在的沙洋县政府发布处罚通报,他将不得服公职和入党,两年内不得经商、办贷款及出国等,还得缴付高额罚款。
报导说,学历大专的张佳豪去年秋自愿入伍,通过体检与政治思想考核,于同年9月1日由沙洋县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分发至联勤保障部队第四新兵营新兵三连接受新兵训练。
但张佳豪难适应军旅生活而反悔,屡屡向所属部队反应盼离营,虽经劝导,张佳豪仍拒绝履行兵役义务,军方依“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规定,予以除名并退回原籍。
张佳豪虽如愿返乡但事情还没完,报导说,这位新兵战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当局同时依据“征兵工作条例”、“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的通知”等规定,颁布9项惩处。
首先,按沙洋县府去年付给张佳豪家庭优待金人民币1万7292元的标准,张佳豪得一次性缴付2倍的罚款共计3万4584元。
同时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青团沙洋县委和各相关单位,不得约聘雇张佳豪服公职,国企与国营事业也不得招录他,更不得发展为中共党员。
其他的惩处还包括,张家豪两年内没法经商,两年内不能办理优惠信贷,两年内不能出国,两年内不能升学或复学,因相关主责单位都被告知,不得受理他的上述各项申请,他的个人户籍服兵役栏将永久注明拒服兵役。
张佳豪也不得申办一般民众可享有的社会福利如困难补助和保障性安居等,并责令沙洋县媒体报导张佳豪被部队除名及县府施行的惩处,同时他还得接受至少10天关于国防及兵役法的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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