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因在微博账户“周泽拍案”中公开合肥市公安局严刑逼供的证据,受到当局警告。21日(当地时间)他收到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通知他因“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行为”,将被罚停业一年。
据苹果日报报导,周泽律师接到停业一年的通知后,感到十分意外。他不明白当局为何会如此处理。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批评、控告、申诉、检举。那么当局如此做的意义是什么?周泽质疑司法机关“是解决刑讯逼供,还是解决披露刑讯逼供的律师?”
朝阳区司法局认为,周泽在微博公开批评吕先三案办案机关及办案人员刑讯逼供、违法办案的问题,是“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违法行为”,违反《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38条第4项规定,依据《律师法》第49条第1项、《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53条规定,作停业一年的处罚。
周泽表示,他执业将近20年,属于资深刑辩律师。他在法制传媒做过记者、是大学媒介法的教学研究人员,硕士论文研究的就是司法与传媒的关系,他能够准确把握“律师言论和司法的关系”,及“律师庭外言论的法律边界”。因此他对朝阳区司法局作出的停业处罚决定,感到十分困惑。
周泽称,他早就料到严重冒犯当局后,有可能会遭到报复,已有心理准备。他担心,当局对律师的打压,会让律师不敢发表针对当局的言论,导致公安、司法机关的滥权情况变得更加严重。
周泽介绍称,目前他代理的案件是为安徽律师吕先三辩护。吕先三因代理民间借贷纠纷,被指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诈骗罪,经律师金宏伟、燕薪、他本人及斯伟江律师接力辩护,一审被辩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二审将刑期从12年改判3年。事实证明,公安机关及检察院对吕先三律师追诉,确实有问题;公安刑讯逼供、违法取证不但被被告指证,还有视频为证。
周泽最后说:“我希望司法机关不要对我进行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毕竟,我辩护吕先三案完全是无偿援助,是为律师同行辩护,为律师执业行为辩护,是为了公益。而且辩护效果也不错。如果现在对吕先三的判决是公正的,那么我的行为是促进了司法公正,而不是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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