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男送小三8套房却对妻子吝啬 法院判决网友叫好

日前,福建厦门市判决的一起案件引发关注。一吕姓男子婚内出轨,为小三花费数百万元人民币,并赠送8套房子给对方,却每月只给妻子5000元生活费。妻子发现吕男婚内出轨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在厦门的4套房产及吕男一张银行卡内的400多万存款。吕男表示不服,认为婚内分割财产不妥,要求等离婚时再分。但法院指出,本着照顾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酌情以女方6,男方4的比例分割涉案的4套房产和400多万元存款。法院的判决获得大陆网友的称赞,认为在这次判决中,法院表现良好。

综合大陆媒体报导,1990年8月,魏女士与吕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两人迅速陷入爱河,12月领证结婚。第二年,两人的儿子出生,一家三口幸福美满。之后,因为吕先生的生意越做越大,为了更好地照顾家庭,魏女士于2003年辞去工作,在家专心照顾儿子和吕先生,吕先生每月给魏女士5,000元生活费以供家用。

在一次的饭局中,50多岁的吕先生认识30多岁的严小姐,两人很快就在一起,并生下一个女儿。因为该女患有先天疾病,吕先生包揽所有费用。近五年,吕先生陆续向严小姐转账300多万元。 

不仅如此,在此期间,吕先生还瞒着妻子,以自己的名义在厦门购买了4套房产,又在其他城市购买了8套房产,并将这8套房产赠予严小姐。

近日,魏女士发现经常不在家的丈夫在外另外有家庭,每月仅拿5,000元,一心照顾家庭的魏女士愤怒伤心之余,将吕男告上法庭。

魏女士指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吕先生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严重侵害自己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享有的权利,希望法院依法分割厦门那4套房及吕先生名下一张银行卡内的400多万存款。

吕先生却表示,自己坚决反对婚内分割财产。他认为,家里财产不止这些,如果要分割财产,就等离婚之后一并算清。

但法院审理认为,吕先生在与魏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外女性严小姐生育一女,且未经魏女士同意,陆续给严小姐转账总计高达300多万,并另花数百万购买房产赠与严小姐,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法院指出,虽然吕先生与魏女士还没有离婚,但魏女士要求先分割部分夫妻共同财产 ,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鉴于魏女士要求分割的房产和银行存款并不是吕先生隐匿、转移的财产,所以法院本着照顾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酌情按照6:4比例在魏女士与吕先生之间分割涉案的4套房产和400多万元存款。

对于法院判决,大陆众多网友纷纷叫好,但也有网友认为,魏女士应追回吕先生赠与情人严小姐的8套房产和300多万元。

另外,很多网友为魏女士不值,认为魏女士放弃大好人生,辞去工作,专心照顾家庭,每月却仅有5000元生活费。而小三仅仅跟随吕先生几年,就获得300多万及8套房产。由此感叹“妻子兢兢业业为家庭付出却得不到钱跟爱,情人轻而易举获得百万巨款和房产,质疑一场婚姻到底为女人带来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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