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各州正在呼吁总检察长Mark Dreyfus将自愿协助死亡的豁免条款写入联邦刑法的建议,这样,通过远程医疗咨询解决临终病人安乐死问题的医生就不会面临被起诉的风险。
综合澳媒报导,联邦法院周四(11月30日)裁定,根据刑法,自愿协助死亡被视为自杀,这意味着医生可能因使用远程医疗、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服务鼓励安乐死或提供安乐死信息受指控。
法官Wendy Abraham做出的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澄清了医疗从业者和患者之前面临的灰色地带。该判决对农村和偏远地区身患绝症的澳人影响最大,因为他们必须长途跋涉才能与医生当面交谈。
墨尔本医生Nick Carr将联邦政府告上法庭,因为他担心《联邦刑法法案》中的罪行适用于使用远程医疗提供协助死亡支持的医生,而根据各州法律,这种协助死亡支持现在是合法的。该法案未对“自杀”定义。
他争辩说,自杀一词不应适用于安乐死,因为安乐死涉及受法律约束的有意结束自己生命的合法权利。
但法院不同意。法院裁定,刑法中使用的自杀一词适用于根据自愿协助死亡法结束一个人的生命,这意味着医生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远程医疗就安乐死问题给病人提供谘询是违法的,即使这些行为已获得立法授权。
新州已成为允许临终病人选择死亡时间的最后一个州,之后政府又开始新一轮宣传活动。
维州政府发言人表示,这一裁决令人难以置信地失望,尤其是对偏远地区的居民而言。
昆州总检察长Yvette D’Ath说,联邦法律阻碍了民众合法获得安乐死服务,因此必须修改。
“调查结果令人悲伤沮丧,并将阻碍为临终病人提供最佳实践护理。”独立议员Monique Ryan说。
她说,医疗专业人员不应因履行职责而被起诉,病人也不应因居住地太偏远而无法获得医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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