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仿制乐高玩具超过3亿元 9人被判侵权罪成

丹麦知名玩具乐高是全球最受欢迎的益智玩具之一,其庞大的需求量让一些人动起了歪脑筋。9月2日,上海市第三中级法院对一桩乐高侵权案进行一审宣判,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9人有期徒刑六年至三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LEGO,中文名乐高,公司位于丹麦,截止至2020年乐高已有88年的发展历史。这种塑胶积木一头有凸粒,另一头有可嵌入凸粒的孔,它也深受全世界各个国家的人们的喜爱。但是正版乐高的确价格不菲,于是有人想到“生财之路”,拆解建模663款乐高拼装玩具,原封不动的照搬设计稿并生产出来,改名“乐拼”。

据大陆媒体报导,涉及侵权的公司名称为美致公司,法人为李某鹏。早在2015年起,他就指使杜某豪等人购买了乐高公司发售的“Great Wall of China”拼装玩具的47个系列663款产品,并通过拆解研究,着手进行复制。

同年1月,李某鹏指使杜某豪以个人名义注册乐拼玩具厂(后改名利豪玩具厂,2016年7月注销),并在该厂中进行1:1复刻乐高玩具的设计,开模、生产。2016年起,受李某鹏指使,闫某军注册龙军玩具厂,作为乐拼玩具的生产厂家进行印制;张某负责利豪玩具厂的生产经营;王某河帮忙制作乐拼积木的物料清单;王某圳通过淘宝等网络平台对外销售模仿乐高的乐拼玩具;吕某丰对乐高玩具的特殊件绘制3D图并进行开模;余某彬设计、申请“乐拼”商标;李某负责仓库成品玩具出库管理等。

2017年,杜某豪离开利豪玩具厂后,开始从事乐拼玩具的经销,其从利豪玩具厂购进货源,在淘宝网店销售复制乐高的乐拼玩具盈利。一个仿冒乐高玩具的“产、供、销”一条龙团伙就此诞生。

2019年4月,上述几人仿冒乐高玩具产销一条龙的行为东窗事发。经司法会计鉴定,2017年9月11日至2019年4月23日,李某鹏等人生产销售侵权产品数量424万余盒,涉及634种型号,合计3亿余元。

2019年4月23日,在仓库扣押待销售侵权产品数量60万余盒,涉及344种型号,合计金额3050万余元;2017年5月28日至2019年4月23日期间,杜某豪的淘宝店铺销售复制乐高的乐拼玩具金额为621万余元。

2020年7月,上海市第三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鹏伙同杜某豪等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乐高公司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其中,被告人李某鹏系主犯,被告人杜某豪等其余8人系从犯。最终于9月2日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鹏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九千万元;判处其余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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