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Java开发Android Google获判未侵权

甲骨文公司(Oracle)状告科技龙头Google(谷歌)违反联邦版权法一案在5日落下帷幕。美国最高法院裁定,Google使用Java程式语言开发安卓(Android)系统属“合理使用”、并未侵权,Google无须支付数十亿美元的费用给甲骨文公司。此案被视为数位时代版权的重要风向球,备受各界关注。

综合外媒报导,甲骨文公司于2010年收购升阳电脑公司(Sun Microsystems),取得了升阳开发的Java语言版权。

而Google的安卓系统同时使用甲骨文的Java平台1万1330条原始码,引发甲骨文公司不满。甲骨文公司也因此指控Google盗用了Java代码,赚进数以十亿计美元的收入。在最初的诉案中,要求90亿美元赔偿金。

这场打了10年的官司除了受到科技企业和创意产业的关注,此案攸关版权保护是否应扩及应用程式介面(API),也引发关于电脑代码片段应获得多少版权保护的热烈讨论。

美国最高法院5日以6比2做出裁决,推翻下级法院称谷歌安卓(Android)系统侵犯甲骨文Java应用程式介面(API)专利的判决。美国最高法院法官指,容许甲骨文在这事上执行版权,会令它变成枷锁,窒碍未来新程式的创作。

Google副总裁Kent Walker就此事发声明说,此裁定结果是“消费者、电脑相互操作性及计算机科学的胜利”,且“这个决定让下一代开发人员有了法律确定性,他们的新产品和服务也将嘉惠消费者”。

而甲骨文公司则坚称,这起裁定将Google窃用版权、壮大自身的行为正当化。甲骨文执行副总裁兼法律总顾问戴利(Dorian Daley)表示:“Google平台(靠这项裁定)变得愈来愈大,市场力量也愈来愈强。”

判决出炉后,谷歌母公司Alphabet股价上涨4.2%,甲骨文公司也上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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