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伙同情妇靠帮人“铲分” 受贿1092万人民币

日前,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公布了一份很特别的判决书,一位名叫姚克锋的国家公职人员在2011年至2017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对请托人的电子违章记录擅自免分、免罚,或修改记录从而降低处罚金额。在此过程中,姚克锋通过“中间人”收受好处费,涉案金额高达一千余万元。

任曾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信大队系统管理员、代理副大队长的姚克锋,因为参与了公安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对平台的各项权限和操作流程了如指掌。同时,他还身为该系统在长沙市的最高权限人,知晓并可随意修改各级窗口工作人员的登录密码。所以才能如此长时间的违反操作,还能逃避监督管理。

岳麓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李丰称,姚克锋先是私下复制了负责处罚业务的个别工作人员登录优盾,然后再通过在账号名称后添加空格键,虚拟出新的办事人员名称进行销分操作。这样就算有人在系统中搜索这名办事人员,无法看到姚克锋改动的电子违章记录。

当然除技术原因外,姚克锋能够长期利用系统漏洞,伙同“中间人”进行了如此多巨额的不正当交易,与他所在单位日常监督缺位也不无关系。

根据法院的一审判决认定,姚克锋与一位张姓女子在2007年的时候就开始维持情人关系,在姚克锋任职期间利用职务的便利,伙同张某通过免分,免罚,修改记录,降低处罚金等等方式先后收受他人给予的好处费达到1092.297万元,拿到该款项之后,分别用于购买房产商铺投资等等,将其挥霍一空。姚克锋和自己的情人张某通过上述的违规操作,给国家造成财产损失达到93.43万元。

法院认为,姚克锋作为国家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的金额巨大,还给国家的造成难以挽回的重大损失,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处罚金100万,将所有的受贿款项全部没收,依法上缴国库。

对于法院作出的判决,姚克锋一开始给予全数否认,他认为自己和张某的共同受贿证据并不足,办理业务的数量与他的受贿金额,时间不匹配。他在法庭上还说到自己的电脑密码别人都知道,不排除是他人在背后陷害他,而自己也并不认识所有的行贿人。

后根据后来警方的多方调查,很多人员对于姚克锋的行贿,在各大银行都有记录,并且在各大银行都有违章罚款的交易明细。根据多名行贿人员的证词也指认姚克峰作为科信大队管理员可以以他人名义处理处罚业务,连姚克锋的情人张某也承认其与姚克峰两人共同登陆电脑、修改数据,过程中会用到其他人的数字证书。故法院最终驳回了姚克锋的上诉,维持原来的审判。

中国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驾照违规销分等问题屡见不鲜。2020年1月以来,河南省新郑市公安局工作人员柳某在借调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中队工作期间,利用其负责车管业务大厅服务窗口机动车业务办理和驾驶证业务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共计3450元,违规处理驾驶证A证、B证扣分业务。随后,柳某被新郑市监委给予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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