尴尬!中国海上新法生效 美澳称“不搭理”

“中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的修法,于9月1日正式实施,要求5类外国船舰进入领海应向中方报告。学者指,新规明列潜水器、核动力船舶,是指美国等军舰不属于“无害通过”,需要事先报告。但美国澳洲均表态称,不会搭理。

根据中国海事局近日发出公告,5类外国船舶进入中国领海应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包括:潜水器;核动力船舶;载运放射性物质船舶;载运散装的油类、化学品、液化气体等有毒、有害物质船舶;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可能危及中国海上交通安全的其他船舶。

公告称,未依要求报告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予以处理。

外界对此关注称,中国此举和国际法中“无害通过”(Innocent passage)的概念有冲突。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范,“领海”是沿岸国基线起算12海里的海域。原则上,包括军舰在内的外国船只,在不影响沿岸国和平、主权、违法或造成污染等行为下,可在领海“无害通过”。

美国国防部9月2日回应称,不论国家大小,都应该在领海权上遵循国际通用规则,美国会继续在国际法框架下自由航行。澳大利亚国防部也发出类似信息,澳洲海军拒绝遵守中方有关规定,维持自由航行的权利。

观察者认为,中国的新规将自己置于尴尬的局面,如果强行驱逐不守规矩的外国军舰会产生危险冲突,如果容忍外国军舰在不打招呼的前提下通过,中方会被视为纸老虎。

中方到底有多大的执法能力,各方都称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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