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郭玉驰2013年性侵4岁女童,随后被判处8年徒刑,在狱中竟获得一再减刑,并于2018年12月24日提前2年多出狱,该案近日在网上被曝光后,引起很大争议,有网友质疑其为“又一个孙小果”。
据陆媒报导,2013年8月24日,云南省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郭玉驰在回家途中,将4岁女童王某某带回家强暴致其下体受伤。该案在一审时,法院认定郭玉驰强奸罪成立,且强奸未满14岁幼女应重罚,但因郭玉驰主动认罪,所以判其5年有期徒刑。
但受害人家属不服,提请上诉,基于受害人是年仅4岁的幼女,要求法庭重判。2013年12月6日该案再审,二审法院判处其犯强奸罪获有期徒刑8年,刑期执行至2021年8月24日。
不料,郭玉驰在昭通监狱服刑期间竟因为“有悔改表现”,4年3次减刑,最后累计减刑2年零8个月,顺利于2018年12月24日出狱。
此消息近日被曝光后,引发舆论谴责。网友们纷纷表示,“这是在宽恕罪犯?”、“国家就是这样保护幼女的吗?我真的对我们国家关于性侵强奸这方面的审判失望透了”、“我记得前几天,黑龙江一个捡破烂的判死刑了”、 “强奸犯的犯罪成本真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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