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不接种疫苗停发薪水?中国官方这招有点狠

日前,大陆多地传出公职人员限时接种COVID-19疫苗的要求。有的地方政府威胁,公务员不接种疫苗将停发薪水;家庭成员若不接种疫苗,小孩将被“暂缓入学”;另外,离退休人员也要限期接种,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责令完成。

据中国多家媒体报导,中国多地公职人员正面临限时接种COVID-19疫苗的要求,有的地区与工资挂钩,称不能提供接种禁忌证明又不接种者,一律停发工资。

 “云上唐河”客户端7月12日发布消息,河南唐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1日发布的《关于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全县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凡符合接种条件的一律进行疫苗接种(含离退休人员、临时工、政府购岗),不能提供接种禁忌证明又不接种者,一律停发工资、停止上班。各部门要逐一澄清底子,建立接种台账,确保一个不漏,充分发挥部门、个人示范带动作用。

根据该通知要求,唐河县要在7月20日前完成18岁以上目标人群70%的疫苗接种任务,在9月底前,要完成18岁以上目标人群80%的疫苗接种任务。

新京报称,广西桂平市和贵港市港南区官方通知都要求:根据“应种尽种”原则,各个阶段(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的学生户口本上家庭成员符合接种条件的在开学前就近完成接种。原则上未完成接种的,暂缓入学。

“瑞金市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7月13日消息,江西瑞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2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新冠疫苗接种的公告》显示,根据国家和省、市安排部署,现阶段凡年满18周岁及以上(户籍不限)且无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新冠疫苗,否则将对以后出行、办事带来不便。

公告要求,符合条件未接种者,请于7月25日前完成第一剂接种、8月25日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全市党政机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接种新冠疫苗,并宣传引导亲朋家属、邻居及广大市民尽快完成疫苗接种。对符合条件、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在职在岗人员(包括三代以内亲属)、离退休干部职工,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企业责令限期完成接种。

公告同时要求,9月份开学学生报名时,要递交所有家庭成员(宜接种人员)的接种凭证给学校查验。

有些地方甚至规定,在职在岗人员及三代以内亲属,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企业责令限期完成接种。部分地区通知中还要求,离退休人员也要限期接种,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责令完成。

陕西定边县政府网站7月14日发布消息,定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其中要求,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接种新冠疫苗,于7月底前实现接种清零。对符合条件、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离退休干部职工,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责令限期完成接种。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政府网7月14日发布消息,7月13日,杭锦后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知要求,7月25日前,全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应实现接种清零,对符合条件、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退休干部职工,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责令其限期完成接种。各类工贸企业、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要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实现“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限期整改到位。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请尽快到就近疫苗接种点接种,以备9月份秋季开学时查验。

此外,江西省崇仁县、定南县、安远县;浙江省丽水、宁波宁海;陕西省韩城;安徽省黄山黟县;四川省万源市等地,近日先后发出通知,限制未接种新冠疫苗者的行动自由。

主要限制措施包括:未接种新冠疫苗者不能进入重点公共场所;未接种疫苗的农村集市摊贩不允许营业;未接种疫苗者限制搭乘出租车等日常交通;部分学生在新学期开学报到时须提供疫苗接种证明或禁忌证证明,才可办理入学手续等。

澎湃新闻指出,大陆部分地区这些做法可能存在“行政越位”,涉嫌违法,也与大陆官方早前提出新冠疫苗接种“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相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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