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之责?因无人施救 四川盐源男孩在游泳馆溺亡

10月8日,四川凉山盐源县一名男孩在游泳池玩水时出现意外。据监控显示,男孩身上的救生圈不慎松脱飘走,他在水中挣扎1分多钟却无人发现,数分钟后被一男子救起,但遗憾的是,男孩最终抢救无效身亡。男孩溺亡引发轩然大波,“谁为男孩之死负责”成为各界讨论的焦点。

据陆媒报导,根据闭路电视画面显示,10月1日下午2点左右,一名男孩独自在游泳池中戏水,在他翻身时身上的救生圈松脱飘走。之后,男孩在水中不停地挣扎,一分多钟后沉入水底。

画面可见,在男孩挣扎的期间,泳池内有多名成年人和儿童在泳池内玩耍,但无人发现有人溺水。一名成年男子在男孩的身旁观望近2分钟,之后还与一名游过的女生交谈。该男子先后4次潜入水中确认男孩的情况,期间还有另一名男孩潜入水中查看。最终,在男孩溺水7分钟后,该男子才用脚将他从水底捞起。

视频显示,男孩在昏迷不醒中被男子捞起并推往岸边浅水区,之后再次滑落水中,但该男子却没有再次出手相助,只是坐在池边观察。这时另一位陪同孩子玩水的家长发现状况不对,立即上前将男孩抱上岸。其他成年人及孩子见此情景,立即为男孩施救。但遗憾的是,男孩最终溺亡。

视频上传网络后引发热议,有网友发现,泳池边上摆放着救生员座椅,很显然救生员不在现场。

对此,游泳馆的工作人员于10月8日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事发时,救生员正好有事离开岗位,发现男孩溺水后,游泳馆的专业救生员和在现场一名医生为其施救。

工作人员表示,死亡的男孩是由一名成年人带到游泳馆,但具体身份不知,他们好像是组织了一场活动,来了一群人,还订了饭食在这里用餐。

10月9日下午,有媒体称,目前涉事游泳馆已被关停。四川盐源县有关部门称,已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事件引发热议,不少网友探讨谁该为“男孩溺亡一事”担责?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称,在此次事件中,游泳馆的经营者、管理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同时男孩的监护人没有切实履行保护、教育职责,两者应该共同承担责任。至于馆内其他人员无法定救助义务,无需承担责任。

林小明解释,根据《民法典》规定,宾馆、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从整个溺亡事件看,游泳馆救生员在事发时未在现场履行职责,也即该游泳馆的经营者或管理者明显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此应当对此次溺亡事件承担相应责任,“作为游泳馆员工或雇佣人员,救生员未尽责引发的后果,该疏忽行为系履行职务行为中出现的,应当由游泳馆承担相应后果。”

同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林小明称,倘若溺亡孩童由其法定监护人带到游泳馆且未要求孩童在浅水区或儿童区游玩,那么其疏于照顾的行为对溺亡后果具有相应责任;倘若该孩童由其他成年人带至游泳馆,则该成年人因其先行行为而具有了照看救护义务;溺亡后果发生后,孩童父母可以要求未尽到监护职责的该成年人承担相应责任。

网友留言

————–天呐……!一直挣扎,周围的人竟然都没注意到,太可怜了!

————–监护人呢?安全员呢?泳池老板呢?旁边那个男的不知道是不是成年人,看了半天也没救。太窒息了

————–旁边的那个男的刚开始还看了一眼也无动于衷,我的天!

————–太可怕了,发现了竟然不去救!

————–这个男人不是个东西看见也不救,他不会又好报的!

————–这男的在干嘛,明明可以救他,居然在看热闹?这人什么心态啊啊???

————–他居然就站在那里看着,等他死,太可怕了吧!

————–这个男人是没有孩子吗??这是在看戏吗??太寒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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