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沉尸公厕”案宣判 主犯左德刚改判死缓

“中国法院网”发布的消息称,2020年12月23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少年沉尸公厕案”进行再审。法院认定原审被告人左德刚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此前,左德刚在历经7次审理后,被撤销死刑判决。而仅仅43天之后,安徽高院就又启动再审,以同样的缘由再次逮捕了正在积极申请国家赔偿的左德刚。

此案发生在2007年,根据中国媒体此前的相关报道,2007年2月25日,受害人周杨的尸体在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江店孜镇一个公共厕所内被发现。鉴定书显示,周杨系颈部损伤致机械性窒息。案发后,公安机关对周围群众数十人进行排查,未能确定犯罪嫌疑人。后来周杨的母亲是凭借着手表、食指特征、等才确定了尸源。该案件当时也一直未能告破。

直至3年后的2010年5月,警方在破获了一起盗窃案中,嫌疑人刘道胜、石秀建为了减轻处罚便举报称是左德刚、陈永宣、杨士庆三人涉嫌杀害了周杨。其中刘道胜称自己听说过左德刚自述杀人经过,石秀建也表示自己目睹了左德刚三人与周杨发生过纠纷,但未目击杀人。

按照刘、石两人的说法,2007年1月13日晚,左德刚因为怀疑周杨盗窃了自己网吧的空调外机,便邀陈永宣、杨士庆二人在颍上县江店孜镇汽车站一起乘坐石秀建的出租车到江店中学门口找到了周杨,而后三人将周杨带上车行至江店孜镇原区政府附近停车,当时除了石秀建外其余四人均下了车。

左德刚、陈永宣、杨士庆三人逼问周杨是否偷了空调,并对其拳打脚踢,当时周杨因为挨了打便逃跑了,后逃至江店孜镇原区政府的公用厕所旁被三人追上。左德刚先是用绳勒死周杨,三人又将他的尸体头南脚北抛入厕所粪坑内,最后返回乘坐石秀建的车逃离了现场。

因为存在举报行为,刘道胜、石秀建二人也成功拿到了颍上县公安局即出具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况说明》。而后根据警方对左德刚、陈永宣、杨士庆三人的盘查,最终也取得了三人承认杀害周杨的“有罪供述”。但在随后的审查起诉阶段三人又同时翻供,并称受到残酷的刑讯逼供。连举报的二人也改变了说法,刘道胜称其陈述全凭猜测,石秀建更是直表示自己家没有目睹左德刚与周杨发生过纠纷,更没有开车拉着左德刚去找周杨。

2011年,阜阳中院一审判处左德刚死刑,参与杀害周杨的陈永宣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杨士庆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但在同年被安徽高院发回要求重审。2012年10月,阜阳中院再次判左德刚死刑,这次安徽高院在次年维持了死刑的决定。但最高法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安徽高院死刑判决,后安徽高院发回阜阳中院重审。此后,阜阳中院第三次判决左德刚死刑,安徽高院维持该判决后,最高法再次将案件发回重审。

这件案子就在不停地判处死刑,发回重审,再判处死刑,再发回重审的过程中经历了近10年的时间。终于在今年6月23日,安徽高院公开宣判,认为该案“疑点较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了阜阳市中院对左德刚的死刑判决。

但由于此前左德刚还有两次犯罪前科。2006年11月13日,他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又在2007年至2009年间,伙同他人在颍上县、淮南市等地盗割电缆线23起,盗窃数额22.5万余元。2009年10月13日,因涉嫌盗窃罪,左德刚被警方抓获归案。

所以安徽高院又在同日(6月23日)宣判称,左德刚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与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但由于羁押期限已满,宣判后,左德刚被当庭释放。

从2009年10月算起,左德刚在颍上县看守所羁押时间约有10年零8个月。但令他没想到的是,自己还没来得及适应重获自由的日子,命运再次陡生变数。根据左德刚的妻子张玉侠回忆,2020年8月5日晚上,五六个身着黑衣的人来到自己家中,没说几句话就把丈夫带走了。而这天距离左德刚被无罪释放仅仅过了43天。

次日,张玉侠拿到了颍上县公安局作出的逮捕通知书。上面写着:“经安徽高院决定,我局对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左德刚执行逮捕,现羁押在颍上县看守所。”

左德刚再次被捕,与逝世少年周杨的母亲杨中芬的持续举报有关。在左德刚被释放后,杨中芬便很快向安徽高院递交刑事申诉状,请求维持之前的死刑判决,同时向检察机关申请对此案提出抗诉。她表示:“如果左德刚无罪,意味着陈永宣、杨士庆也就无罪。那儿子周杨究竟是被谁杀的?”

杨中芬的代理律师付建表示,左德刚的第一任辩护律师何炯曾在2010年8月与11月份分别会见过本案的其他两位被告人陈永宣和杨士庆。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8条明确规定: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或者未同案处理但犯罪事实存在关联的被告人辩护。律师只能会见委托他的当事人,否则同案犯会有串供的嫌疑。何炯律师也因此在2019年8月14日被阜阳市律师协会通报批评。

而且在本案的最初阶段时,左德刚与陈永宣都曾怀疑自己是被石秀建检举的,而并未怀疑刘道胜。这也从侧面说明左德刚心里清楚当晚作案是乘石秀建的出租车到的现场。

11月23日,杨中芬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为了给儿子讨说法,她变卖了房产,关掉了店铺。她说:“从周杨被害到现在,已经13年多了,我从来没有一天能睡好觉。这些年睡觉都不敢关灯,我经常梦见周杨被困在水里,或被关在黑屋子里。这个案子是我终生不能忘记,也不能放弃的。”

根据安徽高院向杨中芬出具的《立案审查通知书》显示:2020年7月6日,安徽高院就对左德刚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立案审查。结合6月23日左德刚被当庭释放的时间点推算,左德刚被释放后仅仅13天后,安徽高院就再次对该案立案审查。

对于此案再审,左德刚妻子张玉侠坚信丈夫无罪。她表示此前丈夫回来后经常哭,称自己是被冤枉的。她曾问丈夫到底有没有杀人,丈夫回答,他跟那孩子无冤无仇,没有害他,再说因为一个空调的事情去杀人,根本不可能。

12月23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左德刚故意杀人再审案公开宣判,认定左德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与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根据左德刚的现任辩护律师徐昕表示,有罪供述来自于刑讯逼供这点已经得到了证实。左德刚称自己曾被挂老虎凳几十小时;陈永宣也表示自己被吊打、针扎、不让喝水;杨士庆也称自己有被人吊起来,生理、心理都到了极限……他们被侦查人员外提后,看守所民警曾拒绝在他们返回看守所后的体检表签字。陈永宣《入所健康检查表》载明,其左上肢皮肤擦伤、点状数十个烧伤疤痕,左下肢膝关节伤痕,左足背伤痕。颍上县公安局办案民警出具的《情况说明》也证实,左德刚双下肢轻度肿胀系被关押体质下降,在审讯时较长时间坐审讯椅形成。这至少说明,左德刚遭受了超过其身体承受能力的审讯强度。

而三人的“有罪供述”中都与刘道胜、石秀建的举报的内容一样,对周杨拳打脚踢。但根据当时法医的尸检显示,周杨只是在颈部、头部有皮下淤血,而“胸部、腹部及四肢均未见明显外伤”。这就供述的殴打的情节并不吻合。而且目前已经有多位证人证实杨士庆1月13日晚在家,不可能跟随左德刚杀人。

对于这段反反复复的案子网友们的看法各有不同,有人认为就算因为时间过去太久,这件案子按照现在的定罪要求来看显得证据不足,但是仅仅因为疑罪从无就让嫌疑人无罪释放,这让受害者家属怎么接受得了?

也有人认为左、陈、杨三人因为刑讯逼供所提供“有罪供述”不能作为定罪依据,而且连举报人都已经翻供,这其中一定有问题。

还有人表示,虽然近些年翻案的冤假错案已经不在少数,但也有很多案件的真凶就是钻了证据不足无法定罪的空子。希望检方可以在不要随意冤枉一位无辜者的同时,也不要放过任何一个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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