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演艺圈逃避兵役案件再有新进展。10月20日,新北地方法院针对艺人涉嫌逃避兵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包括唐禹哲、廖人帅及唐振刚在内的9名艺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但考虑到被告认罪及自首等情节,法院最终给予3至4年不等的缓刑。
此次被判刑的9名艺人分别为唐禹哲(本名阮霆钧)、廖人帅、唐振刚、阿达(本名昌璟翔)、邱昊奇(本名邱孝尊)、李唯枫、邹翰升(本名邹宗翰)、杨子锋(本名杨景涵)及李奕釜。
根据检方起诉内容,涉案人员于2009年至2022年间,通过支付费用取得逃避兵役的相关指导,并按照安排前往医疗机构接受检查。部分人涉嫌利用憋气等方式影响血压测量结果,取得不实的高血压诊断证明,以符合免服兵役的条件。
其中,42岁的唐禹哲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缓刑3年,同时须支付30万元新台币,并完成150小时义务劳动。由于获判缓刑,他现阶段无需立即入狱,但仍须遵守法院规定的相关条件。
唐禹哲于2004年出道,曾出演《终极一班》《花样少男少女》等热门台湾偶像剧,近年来也参与中国大陆综艺节目《披荆斩棘》第三季。此次卷入逃避兵役案件,使其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焦点。
台湾演艺圈逃避兵役争议自2025年2月王大陆涉案消息曝光后持续扩大,检警调查陆续牵涉多名艺人及协助办理免役证明的相关人员。此次判决涉及的9名艺人及另外5名民众,属于案件后续调查及司法程序的一部分。
法院此次考量被告认罪、自首等因素作出缓刑判决,但缓刑并不代表无罪。相关被告仍须承担法院判处的法律责任,若在缓刑期间违反规定,也可能面临缓刑被撤销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