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山西省一名公職人員於8月間某夜醉駕,在超速且未開車燈的情況下撞死一對夫妻。事後官方認定肇事者承擔主要責任,遭撞死的夫妻承擔次要責任,引發社會強烈不滿。
根據山西省臨汾市蒲縣公安局9月12日發布的通報,這起奪命交通事故發生於8月13日晚間10時許,地點位於國道520線(臨延線)臨汾市蒲縣段74公里400米處。肇事者為蒲縣薛關鎮政府工作人員杜某某,他在限速40km/h的路段以約52.38km/h的速度超速行駛,且未開啟車燈,撞上推人力車過馬路的張某某與郭某某夫妻,導致兩人當場身亡。經檢測,杜某某血樣中的乙醇含量達147.01mg/100ml(屬於醉駕),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事發後的8月22日,蒲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指杜某某承擔主要責任,被撞身亡的張某某與郭某某承擔次要責任,理由為死者未在確認安全後通過。死者家屬不滿該判定,已向臨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提交書面複查申請,目前正等待交警部門的複查結果。
據紅星新聞9月13日報導,死者兒子張鵬提供的一段事發監控視頻顯示,一輛未開車燈的白色車輛從後方撞倒其父母時,車身發生明顯顛簸,剎車燈短暫亮起但未停車,2秒鐘後剎車燈熄滅,車輛隨即加速駛離監控範圍。
張鵬指出,從剎車燈亮起又熄滅的過程來看,杜某某疑有「二次輾壓」行為,但事故認定書對此卻隻字未提。此外,官方的責任認定也讓他難以接受。他表示,父母過馬路時多次舉燈觀察路況並刻意躲避來車,確認安全後才通行;肇事車輛從身後超速駛來且未開車燈,父母根本無從躲避。
事發後,張鵬與家屬多次前往鎮政府尋求協商,但雙方就賠償金額等問題始終無法達成共識,肇事者杜某某的家屬也從未登門致歉。
鎮政府崗位公示牌顯示,涉事的杜某某為該鎮主任科員。
官方的事故認定隨即引發不少大陸網民憤怒留言,「醉駕,晚上不開車燈行駛,超速,撞人後不停車救人,這是奔殺人去的,典型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叔叔(警察)你這麼違心定責就不怕自己報應嗎,錢這麼好拿的嗎?」「不是不管你多有理只要你肇事逃逸就直接全責麼,是正規交警嗎?還判個主次責出來?」「超速這一塊拿捏得很準啊!正好卡在30%上。」
據報導,張鵬父母的遺體至今仍停放在殯儀館,張鵬強調,官方必須給家屬一個交代。
針對此案,大陸公益律師趙良善向「新黃河」分析,肇事司機存在醉駕、夜間行車未開燈及超速行駛三項違法行為,是導致兩人死亡事故的決定性原因。同時,在夜間視線不良且車輛無照明的情況下,行人觀察與避險能力本就受限,交管部門認定行人未盡觀察義務並判負次責並不合理。肇事司機醉駕致人死亡已涉嫌交通肇事罪,必須依法承擔相應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