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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血案

传欧金中前妻因涉嫌包庇被警方控制 引民间热议

备受中国社会关注的福建莆田持刀杀人案,又有新风波。10月18日欧金中拒捕自杀后,他的前妻因疑涉嫌包庇罪,于当日被警方监视居住,消息传出后,引发民间舆论沸腾。

官方称欧金中拒捕自杀引质疑 其家人首度公开发声

10月18日傍晚,中国福建省莆田市警方宣布,平海镇上林村2死3伤血案嫌犯欧金中,在逃亡8天后自杀身亡,此消息引起外界质疑,要求彻查欧金中案件的呼声在大陆社交平台洗版。欧金中的姐姐也质疑:“本来是活着出来的,不到半个小时他就死了,这是为什么呢?” 福建莆田市秀屿区公安分局发布通报称,10月18日下午3点许,欧金中在平海镇上林村附近一山洞拒捕并畏罪自杀,抢救无效死亡。 (图片来源:微博) 10月19日,欧金中姐姐告诉大纪元,18日欧金中本来是活着出来的,不到半个小时他就死了,说他自杀了。这是为什么呢?他连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身体没有力气,走路都走不正了,怎么会自杀呢? 欧金中姐姐还说:“现在欧金中不在了,我们想回家看看妈妈,警察在路上层层设卡阻拦,不让我们进去。欧金中老婆离婚了,我大弟死了,大弟媳妇在家看着两个孙子,现在这个家没人管。妈妈在家整天就是哭,饭也不知道吃,打电话也听不懂她在说什么。我们怎么办?我老娘怎么办?” 据报道,前湖南株洲刑警萧峰(化名)认为,拒捕的话,那就是一种对抗,欧金中是为了要活下去才拒捕,因为他知道被捕了肯定是死啊,所以他会跟你顽抗到底呀,这是拒捕。他要自杀的话,那何必拒捕呢?怎么说都不应该是又拒捕又自杀,这是前后矛盾的一句话。 相关文章 ———————————— 福建命案涉上访隐情 嫌犯曾跳海救人 83%网友表同情 被欧金中救的男孩现身视频遭秒删:他善良有正义感 ————?本文内容接着看———— 网友们也对官方的说辞不买账,呼吁当局彻查此案,公布欧金中死亡细节:“希望能公布完整的抓捕视频,公布自杀和抢救的完整资料。” 对此,自由亚洲电台10月19日引述资深传媒人洪涛指出,因为官方的不作为,没有正常的法律救济通道,把欧金中这样好端端的人逼成了一个杀人犯,让福建,甚至是整个官方都尴尬不已。而欧现在又背负着两条人命、三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只要他活着,就会让当地官方感到棘手。所以,在这种背景下,官方语焉不详的通告,更让民众不满。 这个说法也得到了法律界的广泛认同。多名律师在媒律群中指出,欧金中的死,也许让很多失职的官员松了一口气,但却让深陷困境的底层民众更加绝望。 报道指,10月12日曾表态调查基层干部不作为问题的秀屿区纪委,承认此案件确实有一些咨询没有公布,但以国家机密为由拒绝向外界透露相关资讯。 在被问及在欧金中上访长达5年,秀屿区纪委如何对自身的不作为问责时,该机构官员直接挂断了电话。 血案发生前,欧金中一直在向各职能部门和媒体求助。图为写满求助电话的烟盒。(图片来源:网络) 2017年,欧金中向政府申请危房翻盖,并在获得房屋新建手续后,拆除了原有的400平方米的房屋,准备在原有土地上翻建150平米新房。 根据欧金中生前在社交平台发布的求助信息显示,虽然早就获得房屋的新建证明,但他们家多次遭黑恶势力打砸,阻止他建房。他曾多次向各级部门求助,但个别干部为了个人利益,不作为,充当保护伞,导致包括89岁的老母亲在内的一家人5年来无处栖身。

欧金中死了警方称其自杀 网友:当局的心愿实现了

10月18日,福建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发布通告称,欧金中因拒捕并畏罪自杀,最终死亡。对这样的结果,很多网友表示不信,称从早前官方的通告中就可看出端倪,当局不希望欧金中活着,因此欧金中被灭口的可能性极大。

“畏罪自杀”是欧某中注定的告别方式

经历8天的逃亡生涯,福建莆田杀人嫌犯欧某中,出现在警方蓝底白字的通告中,他被宣布“畏罪自杀”。 看到这条警情通报,说实话我的心里是五味杂陈的,欧某中是如何被邻居肆意凌辱最终只能睡窝棚,为什么会走上杀人这条不归路,相信很多人都清楚,这也是绝大部分人对他保有最基本同情的根本原因。但法律就是法律,你有千万条让人同情的缘由,都不是剥夺他人生命的理由,这一条是基本原则。 杀人偿命这种如此浅显易懂的基本原则,相信哪怕乡野村夫都会明白,这里就不做讨论了。从上一篇文章到这篇文章,我最想说的是,一个救过5岁小男孩,还救过海豚上过报纸的老实人,是如何被这个残酷的社会,逼上了一条不归路,难道只是难缠无理的邻居和不作为的当地官员,导致这件事情的发生吗?莫不如承认,这个社会给普通人的救济路径太少了! 有人说欧某中走上这条路,是因为中国的乡村生态很糟糕,人与人之间充斥着丛林社会的法则。作为一个律师,我也可以明确告诉大家,这一点上城市也差不多,城市不是丛林法则,是叹息之墙法则。你觉得好像自己有办法解决困境,但是可能却处处碰壁。没钱的人打不起官司,有钱人打得起官司,有时候法律也未必能帮得上他们什么忙,冤屈的人永远比你想象中的多得多得多。 这条警情通报中,最让我不爽的,是其中的四个字——“畏罪自杀”。 好一个畏罪自杀,什么叫畏罪自杀? 谁能给我解释解释,欧某中怎么就畏罪自杀了? 按照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法院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也就是说,哪怕一群人亲眼目睹了某某杀了谁,在法院没有判决他有罪之前,这个人充其量只能叫犯罪嫌疑人,而不是罪犯。只有罪犯,才可能存在所谓畏罪自杀的情形。 这不是我在玩文字游戏,这是法律明文规定,更是基本的法律常识。然而这种显而易见的常识,竟堂而皇之出现在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的警情通报中,全中国的法律人都在看他们闹出的这个毫无常识如同法盲一般的笑话。 说白了,我们国家,还是有重刑主义的倾向,司法办案人员,从侦查阶段就很容易把犯罪嫌疑人当成罪犯来对待。不要说未经审判谁都不敢说犯罪嫌疑人是不是真的犯罪了,更何况现实中存在不少生效裁判被推翻的真实案例,可见当地公安部门是多么地不专业。 我也觉得很奇怪,当地从政府部门,到司法办案机关,对欧某中这件事情,为何会存在那么多迷幻操作。比如之前秀屿区当地的平海镇人民政府发的悬赏通告中,竟然称重要线索一次奖励2万,如果发现尸体并确认是犯罪嫌疑人的,奖励5万。有人就干脆质问,这是鼓励杀人灭口吗?!有人就问了,难道有人不希望欧某中活着,他知道什么惊天秘密? 平海镇人民政府悬赏这件事情,和当地警方的“畏罪自杀”同样离谱,因为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为发现重大犯罪线索,追缴涉案财物、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必要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发布悬赏通告。一个镇政府,越俎代庖发布这种悬赏,其目的是什么呢?他们为什么就这么心急火燎呢? 当然有人说了,看看看看看看,欧某中死了吧,我就说他会死,我们一定要查清楚,他到底怎么死的,是不是有的人不想让他活,一手导演了他的死亡,然后按上一个“畏罪自杀”的名头。对于这种阴谋论,我是不赞成的,可能大家不知道最近公检法内部大整顿,可以说人人自危。如果要算清廉度的话,没有什么时候比现在更清廉。一个欧某中,说破天了,从法律角度上说,就是一起恶性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抓了如果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该怎么判就怎么判,怎么会有那么多其他人脑补的猫腻,他的分量远远达不到什么需要刻意灭口的程度。 从本质上说,秀屿区平海镇政府也好,秀屿分局也罢,他们只是工作能力太差,差到让人觉得他们有什么目的似的,这就非常搞笑。 我相信欧某中的确是自杀了,因为这个老实人,他从拎起尖刀血洗仇人一家的那一刻,他早就死了,一个哀莫大于心死的人,他从来就没想着寻求生的可能。 如果真要寻求生的可能,第一时间他会给伤者叫救护车,会等待警方过来把他带走,这些都是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从他逃亡的那一天起,就已经决定亡命天涯。 到底是谁逼死了欧某中呢,有他的邻居,有那些不作为的官员,出了事又瞎作为的官员,也有所有对他充满着恶意的人,他们早就让欧某中看透了这世间的悲凉。 在上一篇文章中,最后我是这样写的——“希望欧某中好好活着,有重新回到家里的那一天,希望他的房子能重新盖起来,给我们这个社会一次弥补冷血的机会。”,现在来看,这只能是一个美好的愿望,仅此而已。 用不了多长时间,我们就会把欧某中遗忘,一个人的死亡,会导致所有的刑事调查终结,但我不希望有关欧某中事件的深度调查,他为何走投无路处处碰壁的深层问题的探究,随着他的逝去戛然而止,这个案例是焦虑中国的一个过于鲜活的样本,对于解决基层矛盾有着典型的重大意义。 欧某中会白白死掉吗,可能是,也可能不是,这种悲剧从来就不缺少,只是他让我们看到罢了。 只要还有“畏罪自杀”这种冷冰冰的,自上而下俯览众生的思维方式,不尊重每一个普通人的基本权利,那么这种悲剧就永远不会少。 “畏罪自杀”是欧某中命中注定的告别方式,因为他看不到这个社会给他留下哪怕一点点活下去的可能。 呜呼哀哉! (全文转自微信公众号王biub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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