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澳广新闻报导,维州政府将花费400多万澳元,用于补偿那些历史上受强迫收养政策影响的人,但一些受害者说此举可能来得“太晚”。
维州州长Daniel Andrews说,这项补偿计划试图弥补从1950年代中期到1980年代强迫收养政策造成的伤害,当时采取的一些做法“相当可怕、令人憎恶”。
Adnrews说:“许多女性,其中许多是未婚母亲,被强迫、被威胁、被施压,最终放弃了她们的孩子。”
“这在当时是错误的,现在也是错误的”,Andrews说,“虽然我们作为一个国家和一个州政府,对这些做法进行了充分的、我认为是真诚的道歉,但在认识到这种痛苦和伤害方面仍有一段路要走,同时也要尽一切努力来补偿这种伤害。”
据悉,部分补偿资金还将用于危机咨询,那些受强迫收养影响的人能够获得一份综合出生证明,上面清楚列出收养人和亲生父母的姓名和信息。
70万澳元将被用作临时补救措施,对受影响人予以支持;还将设立一个50万澳元的困难基金,为面临特殊情况(如身患绝症)的强迫收养的母亲提供酌情付款;另外20万澳元将用于社区团体。
维州政府对历史上的强迫收养政策进行了调查,调查报告提出了56项建议,并称 “通过不道德的、欺骗性的政策和做法,使数以千计的母亲和婴儿分离,造成了 “无法估量的痛苦”。
报告中描述的当时一些政策和做法包括:“将母亲送到条件恶劣的产院,在母亲分娩时强行限制她们,常常违背她们的意愿立即将新生儿和母亲分开,以及强迫或胁迫母亲签署领养同意书”。
2012年,维州政府向受强迫收养行为影响的妇女正式道歉,2013年,联邦政府也做出了自己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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