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斬首賴清德總統 台網紅館長陳之漢被起訴

台灣網紅「館長」陳之漢。資料圖片。(中央社)

台灣網紅「館長」陳之漢去年10月直播時,喊斬首賴清德總統。對此,新北地方檢察署認為,將軍事術語「斬首行動」惡意衍生成砍總統首級的具體犯行,可能造成社會恐慌,以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起訴。

綜合媒體報導,陳之漢在YouTube經營「館長惡名昭彰」頻道,去年10月他在網路直播時喊斬首賴清德總統,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蒐集相關事證後,報請新北檢指揮偵辦,新北檢複訊後諭知新台幣15萬元交保。檢方1月9日偵結,依中華民國刑法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起訴。

根據起訴書,陳之漢直播時先表達「咱們就武統,27年就甭選了」等暗示支持武力犯台,又說「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並喊話「兄弟,I等you啊」、「我日也思夜也思啊!」等語,刻意在「武統」議題上,將當時新聞報導中「中共演練對台斬首行動」,衍伸為砍下賴清德總統首級,顯已偏離一般社會大眾認知範圍,逾越社會相當性。

陳之漢去年10月間赴刑事局及檢方應訊時,辯稱沒有犯意,只是回應網民、評論新聞、無法命解放軍行動,檢方複訊後諭知15萬元交保。

檢方認為,「斬首行動」與將總統「頭顱斬下」顯不相同,且使用「狗頭」極具貶意用詞,恐嚇犯意甚明。

檢方表示,陳之漢明知言論有一定渲染力,國家元首雖受國安特勤保護,但任何人聽到要加害生命內容,勢必畏懼不安,且總統所到之處常人潮聚集,這訊息可能造成公眾恐慌。這些言論被多位民眾檢舉,已構成恐嚇公安無疑,非言論自由保護範疇,而屬刑事不法行為,故依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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