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美國最高法院在意見仍有分歧的情況下,發布一項未署名的命令,允許川普政府目前暫時繼續遣送移民至第三國。
根據法新社報導,保守派大法官佔多數的最高法院未解釋為何做此裁決,有3位自由派大法官持不同意見。
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墨菲(Brian Murphy)曾在今年4月下令第3國遣送行動暫停,稱移民未獲得「有意義的機會」來對他們遭受的驅逐行動提出異議,並說他們應至少有15天可提出異議,並提供證據證明他們被驅逐後是否可能面臨酷刑或死亡風險。
原案涉及8名男子的遣送行動,包括2名緬甸人、2名古巴人、1名越南人、1名老撾人、1名墨西哥人和1名南蘇丹人,美國有關當局稱他們是被定罪的暴力罪犯。
墨菲下令時,他們正被載到飽受戰爭蹂躪的貧窮國家南蘇丹,之後一直被關在吉布地(Djibouti)的美國軍事基地。
川普政府曾辯護說,第3國遣返行動有其必要,因為一些被驅逐對象的祖國往往拒絕接受他們。
美國國土安全部則表示樂見最高法院的裁決,稱這是「美國人民安全與保障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