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农民工讨薪 中国律师遭判4年 律师界愤慨

为农民工讨薪的山东律师高丙芳,日前遭法院判刑4年,其代理律师批评指,此案是山东司法机构炮制冤案错案。事件引发大陆律师界愤慨。

大陆《新京报》报导,山东泰安市岱岳区法院12月20日的判决书显示,高丙芳犯虚假诉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本案的第2被告、第3被告,案涉工程的两名包工头米某某、陈某某犯虚假诉讼罪,被判缓刑。高丙芳当庭提出上诉。

当天,高丙芳代理律师张新年在微博发文表示,失望至极,“高丙芳律师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至少超过了中国90%的律师!她如果有罪,中国律师几乎都有罪!山东省三级法院和三级检察系统的一些不学无术的人徇私枉法,欺上瞒下,炮制冤假错案已经到了不可理喻地步!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知名律师王才亮也在微博发文说,泰安岱岳区法院“歪判”高丙芳,他对此结果“一点都不意外,因为从他们逮捕高丙芳律师开始,就预设了这个结局,因为他们需要掩盖在这起冤案当中有人拿了黑钱的事实”。

王才亮说,该案五次开庭,他旁听了三次,“欠薪的老板逍遥法外,而法院把为农民工讨薪的律师关进了监狱,这还有天理吗?”

微博网民批评说,“恶意欠薪无罪,帮助讨薪者犯罪,无耻到极致。披著狼皮的帮凶!”“还去奢望本身就是一种错误”。

公诉人带保镖和防暴盾牌进法院

张新年介绍,开庭当天,岱岳区检察院公诉人被两个检察院警察护送进入法院,警察手持防暴盾牌,辩护律师提出异议后,法院安保人员才将这些警察赶出法院。

网民说,“这是做了多少亏心事,这样胆战心惊的?”“检察院这么心虚吗?”“不自信的表现,做了坏事怕被害才会这样(迫害妄想症),如果公平正义的做事情就不必这样。老话讲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代理农民工讨薪 律师被控罪

这起案件起因是,泰安高铁新区英雄山小学东校区校舍工程的承包。

2017年,山东泰安泰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将涉案工程外包给泰安市粥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粥店建筑公司再将工程全部转包给无施工资质的赵某。赵某又将涉案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米某,米某再将一部分工程分包给陈某,陈某雇用了农民工进行建设。

最终农民工被拖欠了数百万工资。被赵某拖欠432万馀元工程款的米某,仍自掏腰包垫付了农民工的工资。

米某多次以农民工名义去清欠办信访,后经清欠办人员介绍找到了高丙芳,高丙芳以75个农民工的名义向岱岳区法院提起75件诉讼,起诉陈某和粥店建筑公司支付260馀万元劳务费。除一人撤诉外,其馀74份判决中,岱岳区法院均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泰安市中院维持了原判。

但不久后,情况出现反转。岱岳区检察院提出再审意见、山东省检察院抗诉,岱岳区法院、山东高院均分别撤销原判。

公诉机关指控称,高丙芳和包工头米某、陈某捏造农民工工资未得到清偿,以农民工名义起诉,致法院判决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连带责任,作出多份错误的民事判决,严重侵害司法公信力,涉嫌虚假诉讼罪,建议量刑3到7年。

2023年3月,高丙芳首次接受公安机关讯问,并被取保候审,之后,高丙芳被逮捕。

2023年11月12、13日,该案开庭审理,高丙芳坚称自己对米某已经付清农民工劳务费事先不知情,坚持自己无罪。

之后该案开庭5次,代理律师张新年曾在一次庭审后在微博发文,“目前的现状是,包工头不仅几百万打了水漂,还正在面临将祸及其子孙后代的刑事责任!更荒唐的是,还把一位优秀的女律师也拉下水!”

“试问,如果可以这样干,今后哪个包工头还会垫付农民工工资?哪个律师还敢代理此类案件?哪个民事法官还敢判弱势群体在同类案件中胜诉?受此错误判决的指引示范效应,今后包工头不敢垫付农民工工资,律师不敢代理此等纠纷,民事法官也不敢站在受害群体一方,势必造成更多的农民工权益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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