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青少年沉迷社媒 成为犯罪分子目标

据调查,澳洲13岁到17岁的青少年中,大约97%每天有近3个小时花在社交媒体上。四分之一的未成年人曾在社交媒体上陷入骗局,更有甚者,青少年正在成为犯罪分子“色情短信勒索”的目标。

据9News报道,9月6日周五,澳洲联邦警察(AFP)向家长们发出警告称,犯罪分子正在利用社交媒体和信息服务胁迫儿童和青少年自行制作露骨的色情和暴力内容,以获得极端网络群体的认可。年仅12岁的儿童就可能成为受害者。

警方表示,犯罪分子会将内容分享给在线群组的其他成员,这些成员会试图敲诈受害者,威胁说除非受害者制作更多极端内容的视频,否则他们就会将受害者已制作的材料发送给受害者的家人或朋友。

受害者很快就会迫于压力提供更多自制的惊骇内容,包括具体的现场性行为、虐待动物、严重自残和在线自杀直播等。

联邦警察表示,有些敲诈勒索的犯罪分子与受害者同龄。警方在这些青少年罪犯的手机中发现了虐待儿童和虐待动物的视频。

联邦警察指挥官Helen Schneider表示,“与性勒索不同,这些罪犯的动机不是金钱利益。相反,他们的动机是利用脆弱的受害者制作令人发指的内容,供他们疯狂取乐。”

警方敦促家长和监护人留意青少年在网上受到胁迫的迹象,包括孩子使用电脑或手机的时间增加、与朋友和家人隔离,或对自己在网上与谁互动保密。 

西太银行(Westpac)委托一项研究发现,超过四分之一的青少年透露,他们在社交媒体上购买或出售商品或服务时曾遭遇骗局。1000多名家长和未成年人受访者中,约一半受访人认为,应将禁止使用社交平台的年龄从13岁提高到16岁。

但研究发现, 8到10岁的儿童中,四分之一每周至少使用一次社交媒体,11到13岁儿童中,这一比例在提高到了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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