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残疾人领证结婚遭拒 官方回应了!

近日,陕西省安康市民政局拒绝两个残疾青年领取结婚证的消息在网络上引发热议。民政局给出的理由是女方因为言语和智力多重残疾,没有表达其自愿结婚意愿。

据当事人男方父亲介绍,儿子张天1岁半时因为发高烧没有及时得到医治,导致成为三级残疾,大脑有轻微障碍,女方小蕊也因为3岁时高烧落下三级残疾。两人经过亲戚介绍,两人相处1年后决定结婚,而现在小蕊已经怀孕4个月了。在7月29日上午,张天和小蕊在张天父亲的带领下,来到汉滨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办理结婚登记事项。但就在工作人员在核实证件和问询过程中发现,小蕊始终不能用语言表达自己的结婚意愿。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所以最终不予登记办理。

汉滨区民政局发出官方通报称,在此次事件发生后,为进一步核实当事人婚姻办理的具体情况,民政局安排工作人员实地走访。走访过程中,小蕊自始至终不说一句话,也无任何肢体示意性动作,仍无法证实女方是否愿意结婚。

其实这也不是第一次有残疾人领取结婚证被拒,据最资讯网报道,2013年,浙江温一个听力二级残疾的男方和一个是视力一级残疾的女方也发生过结婚登记被拒。男方也是小时候高烧落下残疾,变成聋哑人,但并不是完全听不见,因不能准确表达自愿结婚,两人6次前往民政局办理登记,都遭到拒绝。后来多方奔走,各种检查证明,又在家不断地练习书写各种与结婚有关的字,在长达3个小时的沟通办理之后,终于如愿办完了结婚登记程序。

对于此次事件,有的网友觉得社会对残疾人太冷漠了,残疾人也有组建家庭的权利,也享受婚姻自由的权利。而也有的网友认为,工作人员按照规章和条例办事的做法是对的,是真正的对女方的保护。

关注时事,订阅新闻邮件
本订阅可随时取消

评论被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