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社会有“汉奸”一词,澳洲也会出现类似的“澳奸”。一名55岁澳洲国籍男子Alexander Csergo,从上海返回澳洲后,4月14日在雪梨市Bondi住所被澳洲联邦警察拘捕,检控他触犯澳洲反外国渗透法,面临刑罚最高判囚15年。
澳洲联邦警察直接拍摄当日的拘捕行动,并且把拘捕的视像片段提供给传媒报导。画面中可以看到身穿黑色服装的被告,双手被锁上手铐,由两名同样身穿黑色服装的便衣女警,拘捕押解登上一辆黑色汽车。
出卖澳洲国家情报
澳洲联邦警察指出,被捕男子在海外做生意,多次向两名外国间谍,提供澳洲国防、经济、国家安全,以及有关澳洲与外国事务的情报,从而收取利益。警方透露两名外国间谍以“Ken”和“Evelyn”两个名字进行间谍活动,接触过澳洲国民及居留在澳洲的其他人士。警方呼吁知情人士,致电“澳洲国家安全热线”电话:1800 123 400。
澳洲主流传媒《澳洲人报》及九号电视台报导,这被警方拘捕的男子名为Alexander Csergo,现年55岁,并且公开其庐山真面目照片。传媒报导翌日在法庭上,指控被告从2021年2月1日至2023年4月14日这段时间内,在澳洲及外国多处地方,向两名外国间谍提供有关澳洲的情报。
澳洲联邦警察指出,发现最初由一人士以“智库”(Think tank)名义,通过网上联络,安排被告在海外与两名外国间谍接触。该两名外国间谍的目的,就是收集澳洲情报。被告在海外主管一家电子数据商业机构,该机构与澳洲多家大型电讯公司及汽车集团有生意来往。被告2002年开始,已经到中国大陆工作。澳洲近年加强反外国势力渗透,之前已经拘捕检控一名67岁墨尔本华裔男子杨怡生(Di Sanh Duong)。
观众留言此地无银
更有趣的是,日前应邀作嘉宾在一“YouTube”节目谈及澳洲拘控Alexander Csergo一事,以及其他相关新闻,发现不断有“观众”留言说什么“无中生有”、“谎话连篇”、“颠倒黑白”、“搬弄是非”、“歪曲真相”、“一点都没有事实和依据”、“下播”……等等。
为什么说上述“观众”留言有趣?第一,这些留言丝毫没有提出什么具体反驳的证据或理由。第二,这些“观众”即使不断留言,他们本身还一直收看这节目长达一个小时!第三,澳洲联邦警察、《澳洲人报》、澳洲九号电视台等等机构说的,难道都是“假”的?
众所周知,有些地方是看不到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东西,看不到澳洲联邦警察的公布,看不到《澳洲人报》,看不到澳洲九号电视台。或者,主要是不想被人看到澳洲维护国家安全采取的行动,不想被人看到澳洲反外国势力渗透,不想看到有人因此被拘捕和被检控……“此地无银三百两”?!
汉奸原指反清汉人
出卖自己国家利益给外国者,即“通敌”,俗称“卖国贼”、“叛国者”、“叛徒”、“内奸”,华人社会还有一词“汉奸”。“汉奸”在中文《辞海》的解释是“原指汉族的败类,现泛指中华民族中投靠外国侵略者,甘心受其驱使,出卖祖国利益的人”。《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原指汉族的败类,后泛指投靠侵略者、出卖民族利益的中华民族败类”。
翻阅资料,在“二十五史”中,只有《清史稿》出现“汉奸”一词。“汉奸”两字始现于大清国,据说大清国雍正年间,曾有汉人与“苗顽”联手对抗清廷在西南边疆的统治,这些人被骂为“汉奸”。“汉奸”的“汉”,是相对于“满清”而言。“汉奸”的原义为“不是勾结清王朝之汉人,而是妨碍了清朝利益之汉人”,即反清汉人。
然而,清末民初革命派刘道一等提出了一个完全相反的“汉奸”定义,日本人诸桥辙次在1958年编定的《大汉和辞典》说:“汉奸,来自清代,谓汉人勾结满清之徒。”到了大清道光年间,西方列强与大清国交战,“汉奸”被理解为与敌国合作的背叛者。这意义下的“汉奸”,已经不分满、汉,其所损者乃大清国整体利益。
某些人只服务权贵
到了三四十年代中华民国抗日战争期间,闽南企业家陈嘉庚向重庆国民政府提议:“敌未退出我国土即言和,当以汉奸国贼论”,这个提议由中华民国国民参政会第二次大会通过,被邹韬奋称为“古今中外最伟大的一个提案”。其后,溥仪、川岛芳子、汪兆铭等日本扶植的傀儡政权领导人被视为“汉奸”。
中华民国政府1938年《惩治汉奸条例》、1945年《处理汉奸案件案例》,就把“汉奸”一词写进中国法律中。而中共搞红色颜色革命,1937年开始组建八路军、新四军,各级政治工作部门都设有“锄奸部”。1939年中共“中央军委”、“军委总政治部”发出关于“锄奸工作”的训令,强调“必须用新的注意力对付敌探奸细”。1941年中共“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又作出《关于锄奸工作组织问题的决定》。
澳洲政府过去长期一直没有重视“锄奸”,致使近二十多年,不断有外国势力渗透澳洲,渗透到各级政界、商界、教育、社团等圈子中。不少移民以至政客,虽然宣誓入籍澳洲,但“身在曹营心在X”,从来不觉得自己已经成为“澳洲人”,还坚称自己是“X国人”,“热爱”的是某外国而不是澳洲。这些人以身为“X国人”为荣,从来没有以身为澳洲人为荣。
对于这样拿了澳洲国籍者,“吃澳洲的饭”,却服务外国势力,就是“澳奸”。甚至某些人、政客,既不愿意为澳洲国民服务,也不愿意为广大华人以至中国人服务,只服务某些权贵利益小圈子,既当“澳奸”也当“汉奸”!这样出卖澳洲人与华人利益者,都不会有好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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