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孩子留在車裡40分鐘 新州父親被警方起訴

3月10日周日,新州中央海岸一名40歲的男子將幼兒留在Toukley 游泳中心外的熱車中達40分鐘。他已經被警方起訴,將於4月份出庭受審。

據7News報道,周日下午,這名男子進入位於Heador St 的游泳中心時,將13個月大的孩子留在一輛標緻四驅車裡。當時氣溫28度,而這輛車所有車門都關閉,沒有打開空調,只有前排乘客的車窗微開着。車子當時也沒有鎖。

有人發現這名幼兒獨自坐在一輛里,向緊急服務人員報警。警方聯繫了男孩的父親,他大約15分鐘後回到車子。

警方稱,「新州救護車護理人員在現場對這名兒童進行了評估,發現這名兒童臉紅、出汗,但在事件中沒有受傷。」

這名 40 歲的男子被控以「讓孩子在車內無人看管而造成精神困擾」的罪名,他收到了在 4 月出庭的通知。他的家庭和社區服務部門也收到了關於該事件的通知。 

警方表示,這一事件清楚地提醒人們,「在任何情況下」將兒童獨自留在車內都是不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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