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灯泡案凶嫌王景玉无期徒刑定罪免死 王婉谕:不符期望

2016年震惊全台的内湖随机杀人案(又称小灯泡案)嫌犯王景玉,经法院三次审判都判处无期徒刑。今日(15日)最高法院认定王具有精神障碍,驳回上诉,维持无期徒刑判决,王景玉确定免于死刑。小灯泡妈妈、时代力量立委王婉谕随后透过办公室发表声明表示,判决结果不符期望,对此感到遗憾。但也表示会努力修补社会安全网。

王婉谕发表声明说:“每次的表态都是试炼着我们如何对待人生的不幸、对犯行的仇恨,坦白说,每一步都很艰难。请体谅我们的悲愤。” 

她又称,既然司法做了决定,希望相关单位能够正视司法的矫正效果,不该由全民承担再犯风险。王婉谕表示会尽全力修补社会安全网,让弱势有所依靠,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平安成长。最后她期盼外界能把对个案的关心,转化成对社会的改革力量。

2016年3月,王景玉在台北市内湖区购买菜刀后,到小学外随机砍杀路人,小灯泡与妈妈王婉谕经过现场,小灯泡被斩23刀,头颈分离,当场死亡。案件当时震惊全国。

王景玉之后被捕、受审,当时法院一审时都认为,王景玉患有思觉失调,犯案时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根据国际人权公约不得判处死刑,依对儿童犯杀人罪判王无期徒刑。二审时认为,王景玉犯案时辨识能力及控制能力因罹患慢性思觉失调症而显着减低,适用刑法第19条第2项规定,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刑后监护5年。

小灯泡的父母继续提出上诉,三审时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将案件转交台湾高等法院进行更审。审判时小灯泡爸爸到庭,希望法官可以将王判死,王婉谕在最后辩论时到庭,在法庭上痛哭,她说避免凶手再犯,让其他小孩平安长大,希望法官将凶手判死。

不过,高院合议庭仍认为王是受思觉失调影响,且考虑到有矫治可能及各项量刑状况,驳回上诉,维持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的决定,全案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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